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招聘行政助理(合約為期12個月),申請人只須大學學歷便可申請。月薪27,235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持有本港大學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於取得上述學歷後有最少一年全職工作經驗,並在政府部門/供應機構(特別在籌備和組織員工培訓方面)有工作經驗佔優;精通中文及英語,並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仲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具備良好電腦應用知識;以及擁有良好的溝通技巧和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
職責
行政助理的主要工作包括協助籌組部門員工培訓、製作培訓教材,以及部門培訓需要進行研究;協助推展創新科技方案及革新部門網站;協助處理資助計劃的申請及向合資格申請人發放資助,以及處理相關計劃的行政及宣傳工作;協助匯編統計報告及更新於資助計劃相關的文件;執行巡查、覆檢及相關工作,以及準備報告;就辦公室行政提供行政支援,以及督導文職人員的工作;處理公眾的查詢和投訴,進行用戶驗收測試、安排推廣資助計劃活動及協助資助計劃之行政工作;以及處理由上級指派的其他工作。
視乎部門的運作需要,成功獲聘者可能須不定時工作、超時工作(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或執行戶外職務。他/他會被分派到部門包括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或學生資助處的辦公室工作。
薪酬及福利
獲聘用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12個月。月薪27,235元。
受聘人可享有12天年假(適用於為期12個月的合約)及其他《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規定而又適用的休息日、公眾假期、產假/待產假及疾病津貼。如合約期少於12個月,年假將按比例計算。
如受聘人在合約期達12個月內工作表現和行為持續良好,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香港法例第485章)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會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0%。
截止申請日期
21/6/2021
更多詳情:
https://bit.ly/3cIcmsY
資料來源:公務員事務局